測速雷達主要利用了多普勒效應(Doppler Effect)原理:當目標向雷達天線靠近時,反射信號頻率將于發射機頻率;反之,當目標遠離天線而去時,反射信號頻率將低于發射機率。如此即可借由頻率的改變數值,計算出目標與雷達的相對速度。
雷達測速的原理是應用多譜勒效應,即移動物體對所接收的電磁波有頻移的效應,雷達測速儀是根據接收到的反射波頻移量的計算而得出被測物體的運動速度。因此,具有以下點:1、雷達波束較激光光束(射線)的照射面大,因此雷達測速易于捕捉目標,無須瞄準。
3、雷達固定測速誤差為±1Km/h,運動時測誤差為±2Km/h,可以滿足對交通違章查處的要求。
4、雷達發射的電磁波波束有定的張角,故有效測速距離相對于激光測速較近,zui遠測速距離為800M(針對大車)。
5、雷達測速儀因成熟,價格適中。因此,廣。
6、雷達測速儀發射波束的張角是個很重要的標。張角越大,測速準確率越易受影響;反之,則影響較小。
測速儀原理
雷達為利用無線電回波以探測目標方向和距離的種裝置。雷達為英文Radar字之譯音,該字系由Radio Detection And Ranging語中諸字前綴縮寫而成,為無線電探向與測距之意。界開始熟悉雷達是在1940年的不列顛空戰中,七百架載有雷達的英戰斗機,擊敗兩千架來襲的德轟炸機,因而改寫了歷史。二次大戰后,雷達開始有許多和平用途。在天氣預測方面,它能用來偵測暴風雨;在飛機輪船航行安方面,它可幫助港人員及機場航管人員更有效地成他們的務。
雷達作原理與聲波之反射情形類似,差別只在于其所使用之波為頻率之無線電波,而非聲波。雷達之發射機相當于喊叫聲之聲帶,發出類似喊叫聲之電脈沖(Pulse),雷達之向天線猶如喊話筒,使電脈沖之能量,能集中某方向發射。接收機之作用則與人耳相仿,用以接收雷達發射機所發出電脈沖之回波。
測速雷達主要系利用都卜勒效應(Doppler Effect)原理:當目標向雷達天線靠近時,反射信號頻率將于發射機頻率;反之,當目標遠離天線而去時,反射信號頻率將低于發射機率。如此即可借由頻率的改變數值,計算出目標與雷達的相對速度。
雷射的英文為Laser,這個字是由Light Amplification by Stimulated Emission of Radiation的*個字母縮寫而成,意思是,經由激發放射來達到光的放大作用。雷射所激發出來的光,其光子大小與運動方向皆相同,因此每個波束的頻率都相等,再加上它們束束緊密地排列著,彼此間分毫不差地互相平行,使整個光束發射遠處也不會散開來。在九六二年的實驗中發現,從地發射的雷射光在經過近四十公里的太空之旅后,只在月表面上投射出片約三公里直徑大小的圓而已!此性使得雷射在焊接、切割、雕刻、穿洞等與學(眼科、牙科、腫瘤)之應用更為廣泛。
測速雷射種類于固態雷射中的半導體雷射。雷射測速設備采用紅外線半導體雷射二管。雷射二管有幾個點使它適合用來量測速度:
1. 雷射二管自微小范圍中發射出窄的光束,此狹窄光束才能地瞄準目標。
2. 雷射二管以小于十億分之秒的瞬間切換開關,大大提度。
3. 雷射二管發射率很窄,其偵測器易接收到的波長;因此在日間有強烈陽光時,仍能正常操作。
4. 雷射二管只發射電磁光譜中的紅外線分;而紅外線系眼睛看不見的,不會影響駕駛人的注意力。
雷射測速槍以量測紅外線光波傳送時間來決定速度。由于光速是固定,激光脈沖傳送到目標再折返的時間會與距離成正比。以固定間隔發射兩個脈沖,即可測得兩個距離;將此二距離之差除以發射時間間隔即可得到目標的速度。理論上,發射兩次脈沖即可量測速度;實務上,為避免錯誤,般雷射測速器(槍)在瞬間發射達七組的脈沖波,自以zui小平方法求其平均值,去計算目標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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